中國水利網站訊 2012年9月5日,經山東省政府同意,省水利廳、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、省財政廳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部門聯合下發(fā)《關于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》。這是山東貫徹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、加快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舉措,也是落實水利部、中央編辦、財政部等部門《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》的具體行動。
《意見》提出了“構建以鄉(xiāng)鎮(zhèn)水利服務機構為重點,基層水利管理協調服務組織、防汛抗旱供水專業(yè)服務組織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‘三位一體’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”。其中,基層水利管理協調服務組織主要由鄉(xiāng)鎮(zhèn)水利服務機構和村水利員組成,是基層水利公共服務的主體;防汛抗旱供水專業(yè)服務組織主要包括防汛抗旱供水專業(yè)服務隊、水利設施專業(yè)維修隊和涵閘、水庫、塘壩等公益性防汛抗旱工程管理隊伍,是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技術支撐和重要的依靠力量;農民用水合作組織主要分為農田灌溉合作組織和農民飲水合作組織,屬于社會化范疇,通過自我調節(jié)和自我服務,建立起農民自主管理的長效機制。這“三位”相互融合,功能互補,互相支撐,構建起完善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。
《意見》突出了鄉(xiāng)鎮(zhèn)水利服務機構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核心地位,提出“鄉(xiāng)鎮(zhèn)水利服務機構是基層水利管理和服務的核心組織,是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突出重點。村水利員是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”,并從性質和職能定位、機構設置、管理體制、人員編制和管理、經費保障等方面逐一明確。
《意見》明確“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是加快水利改革發(fā)展的一項重要任務,結合農村水利項目建設,支持基層水利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能力;從水費和相關的水規(guī)費中安排資金用于基層水利服務機構辦公場所、技術裝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配置;加強考核監(jiān)督,將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納入年度科學發(fā)展績效考核,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安排水利項目和資金的重要依據;確保2012年取得階段性成果,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任務”。
來源:中國水利網站 2012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