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水利網站3月23日訊 (通訊員 曾林華)日前,隨著《安福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(修訂)》的出臺,江西安?h正式啟動了在全縣所有水域全面實施河長制工作的“集結號”。該縣全面推行的河長制將觸角延伸到全縣所有河流、水庫、山塘,包括小河、溝渠及小溪,確保實現全縣水域河長制的“無遺漏”要求。
《方案》明確了河長制工作的主要目標:2017年4月底前,以全縣50平方公里以上的25條河流和2座大型水庫、3座中型水庫、12座小(1)型水庫、85座小(2)型水庫及所有山塘為重點,在全縣境內河庫(包括小河、溝渠、小溪)全面實施河長制。到2020年,河庫自然岸線保有率90%,重要水功能區(qū)水質達標率90%以上,地表水達標率80%以上,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%;建立健全河庫健康保障體系和管理機制,實現河暢、水清、岸綠、景美。
《方案》進一步建立健全了河長制組織體系。按照“區(qū)分流域、屬地負責”的原則,由縣委書記和縣長分別擔任縣級總河長和副總河長。對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的瀘水河、洲湖水等七條主要河流構建縣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、村三級河長組織體系;其它流域面積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(含溝渠、小溪)構建鄉(xiāng)(鎮(zhèn))、村兩級河長組織體系;村組設專管員、保潔員或巡查員。對轄區(qū)內的水庫、山塘按屬地管理的原則,大中型水庫由水庫負責人擔任庫長,小型水庫由所在鄉(xiāng)鎮(zhèn)領導擔任庫長,山塘由各村組干部擔任庫長。同時,《方案》還細化了各級河長、25個縣直責任部門和19個鄉(xiāng)鎮(zhèn)的相關職責,明確了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務。
《方案》強化了考核監(jiān)督措施。建立聯動責任:建立部門與鄉(xiāng)鎮(zhèn)“一對一”掛點聯動責任制。掛點縣直責任單位對其掛點鄉(xiāng)鎮(zhèn)的河長制工作進行指導、幫帶、檢查與督辦等工作,強化河庫流域源頭保護治理責任由鄉(xiāng)鎮(zhèn)掛點縣領導擔負主要掛點責任制度,層層傳導壓力,調動工作的主動性。嚴格考核體系:將河長制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對鄉(xiāng)鎮(zhèn)科學發(fā)展綜合考核體系和各部門的績效考評指標和內容。強化問責追究:將河長履職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的重要內容,實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,對因失職、瀆職導致河湖環(huán)境遭到嚴重破壞的,依法依規(guī)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。
來源:中國水利網站 2017年3月23日